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(全面依法治国是什么时候提出的)
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,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位置。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,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改进党的领导,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方案。
全面依法治国是什么时候提出的
全面依法治国是1997年9月在中共十五大上提出的,依法治国指的是按照宪法和法律来整治国家。
全面依法治国是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,同时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。
推行全面依法治国,务必扩张社会主义民主,塑造法纪在社会生活当中权威,完成各方面的民主化与法制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