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市区镇的排列顺序(省市区县的顺序)
省、区、市、县、镇顺序尺寸:1:、省(市辖区、自治州、特别行政区)。2.、地市(州、旗)。3、县(区、县、市)。4.、乡(镇、街道)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、地级行政区、县级行政区、乡级行政区组成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
省级行政区:23个省、5个自治州、4个直辖市、2个特别行政区。地级行政区:293个地市、7个地区、30个自治区、3个联盟。
县级行政区:977个市辖区、1303个县、393个县、120个自治县、49个旗、3个自治旗、1个特区、1个林地,共2847个。
乡级行政区:8562条街道、20988个镇、8102个乡、966个民族乡、153个苏木、1个民族苏木、1个县辖区,共38773个。